一、村容村貌提升,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“十四五”时期的重要抓手
从2018年开始,村容村貌提升就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,这与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,是在“十四五”时期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。
过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以整治脏乱差问题为主,随着乡村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民对农村优美人居环境的期待,从“摆脱脏乱差”逐步提升为“追求乡村美”。2018年1月,中共中央国务院在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》中提出,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,以农村垃圾、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”,将“村容村貌提升”作为重点任务。2018年2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在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》中提出,“到2020年,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,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,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。”
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明确提出,“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,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,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,建设美丽宜居乡村。”此次发布的《行动方案》,提出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,从改善村庄公共环境、推进乡村绿化美化、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详细工作指引,并给出了部门职责分工。这既是与2018年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衔接,又是对新时期村容村貌提升工作的具体要求。
二、村容村貌提升,需要与文化传承和产业发展互相融合、互相促进
文化是村容村貌提升的根基,老百姓生活是文化的载体,村容村貌提升要立足根基、用好载体,推动乡村处处显文化、见历史,让老百姓在生活当中能够触摸到历史,感悟到文化魅力,形成文化自觉,增强文化自信。梁漱溟《乡村建设理论》里提到“所有文化,多半是从乡村而来”,中华文化的根基在乡村,明确“文化”是乡村的“根”,才不至于本末倒置,产生涂脂抹粉的“面子工程”和造型夸张的建筑风貌。要实现村容村貌的提升,只依靠政府推动是不够的,村民才是乡村风貌保护和建设的重要主体,让村民对其所生活村庄的历史和文化,产生认同感、自豪感,形成自觉的保护意识和行动,是实现乡村风貌“可持续”的第一个基础。
产业是村容村貌提升的动力,村容村貌提升的成果同时也是发展乡村旅游、休闲农业的优势资源,要让这些资源活起来、用起来,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,有更多的获得感。同时,乡村风貌的提升和维护需要资金的支持,也需要源源不断的动力驱使乡村不断追求“美”,乡村产业的发展则是动力来源。近年来,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蓬勃发展,乡村旅游向观光、休闲、体验型转变,乡村旅游产品进入创意化、精致化发展新阶段,村容村貌作为乡村旅游的重要空间载体之一,也面临美学上和文化上的更高要求。农村一二三产的融合,乡村产业的个性化发展,是实现乡村风貌“可持续”的第二个基础。
三、村容村貌提升,是循序渐进的“健步走”
如何有序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?《行动方案》也给出了答案,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:改善村庄公共环境、推进乡村绿化美化、加强乡村风貌引导。这三项重点任务其实也是循序渐进的递进关系,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、稳步提升。
首先,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是基础,先做到“干净整洁有序”。 重点解决村庄私搭乱建、乱堆乱放、线路“蜘蛛网”、火灾隐患、户外广告乱象等问题。其次,推进绿化美化,保护好“青山绿水田园”。重点从村外生态环境(山体田园、河湖湿地、原生植被等)保护、“四旁”(水旁、路旁、村旁、宅旁)绿化、水系连通等三个方面推进。最后,加强乡村风貌引导,能突出“乡土特色”、树立“文化自信”。重点解决千村一面、大拆大建、乡土特色缺失、乡土文化消失等问题。
四、村容村貌提升,要避免的几个问题
(一)公共环境整治,要避免矫枉过正的误区
线杆很乱不美观,但也不必一律入地。我国村庄电力线、通信线、广播电视线等通常采取架杆建设方式,与村庄道路、房屋界面的关系考虑不足,往往容易形成“天空蜘蛛网”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,“加强农村电力线、通信线、广播电视线“三线”维护梳理工作,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整齐有序治理”。但是有些地方直接把“三线”入地,经济成本极高、并且维修不便,所以在整治村庄线杆时要结合村庄实际情况,灵活采取线路整理、线杆移位等方法,不必强制要求线路一律入地。
户外广告不美观,但也不必统一匾额。伴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,广告在农村广泛蔓延,大量在墙面随意图画、宣传怪异夸张的广告破坏了乡村的风貌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,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,规范发布内容和张贴行为。” 但是有些地方“一刀切”地将农村所有广告匾额换成统一的样式,并且与村庄特色不符合,所以在整治户外广告时,应当根据村庄自身特色对户外广告进行适宜引导,统一而不死板,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。
(二)绿化美化建设,要避免“城市绿化下乡”
近年来,某些地区的村庄绿化中出现了像城市一样的“大草坪”“大花坛”、既不实用、维护成本也高。《行动方案》特别指出,推进村庄绿化,要“充分利用荒地、废弃地、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。”这个做法就特别符合乡村的实际特点。在城市里居民只能通过人工绿化接近自然环境,所以城市特别强调绿地系统布局和绿地率;而村庄不同,建设规模不大,周围就是山水田园,容易实现出门见绿,适度绿化即可,不必刻意增加人工绿化,关键是要有公共空间、活动场所,同时与绿化相结合。
(三)乡村风貌引导,要避免照搬照抄、盲目模仿
传统文化的保护、传承和发扬,不是一味地建仿古建筑。《行动方案》也提出,“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、传统文化相得益彰”。保护好、利用好传统村落、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才是保护、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。应当深入地、挖掘当地历史和传统文化,保护老宅院、老庙堂、老树老井、老地名、老风俗等,做好活化利用,并融入乡村建设之中。现代农村社区不等于兵营式社区。建设“新农村”不是建起与城市类似的兵营式、多层或高层社区,追求形式上的“现代化”。此次《行动方案》也特别强调了,“不搞千村一面,不搞大拆大建”。真正的现代农村社区既要保留农村社区的特点,即“多样的有序”,还要从市政基础设施、物业管理、运营维护等方面提升现代化水平,提高村民生活质量。乡村风貌不能简单照搬照抄、拿来主义。《行动方案》特别指出,加强村庄建筑风貌引导,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。这是因为,乡村风貌之风在于乡土文化,提升村容村貌一定是在乡土文化的基础上提升审美情趣,挖掘乡村美感和亮点,要杜绝对国内外经验简单的“拿来主义”,造成对本地乡土文化和特色风貌的破坏。